風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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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發行人風險因素

PSS 可隨時修改這些使用條款,恕不另行通知。 您應該通過訪問 PSS 網站並單擊位於頁面底部的使用條款超鏈接來查看這些使用條款的最新版本。 您繼續訪問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接受這些修改後的使用條款。 對這些使用條款的更改或修改的唯一通知將由 PSS 在本網站上發布修訂的使用條款; PSS 不會單獨通知您任何更改或修改。

1. PSS 作為發行人或交易對手

如果 PSS 是相關金融工具的發行人或交易對手,則對任何此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承擔 PSS 無法在任何相關到期日履行其在相關金融工具下的義務的風險。

為評估風險,準投資者應考慮銷售文件中提供的有關相關金融工具的所有信息,並在認為有必要時諮詢自己的專業顧問。

與 PSS 履行其對任何此類金融工具的義務的能力相關的風險通過參考獨立評級機構授予的信用評級來描述。 評級不是購買、出售或持有金融工具的建議,評級機構可能隨時暫停、降低或撤銷評級。 暫停、降低或撤銷已授予的任何評級可能會對某些以 PSS 為發行人的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產生不利影響。

次級債務的評級 任何屬於 PSS 次級債務的金融工具的評級可能低於上述評級,因為在 PSS 破產或清算的情況下,由這些義務產生的債權次於 PSS 債權人的債權也不是從屬的。

PSS 為發行人或交易對手的金融工具的價值預計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投資者對 PSS 信用度的總體評價的影響。 PSS 信用度的任何下降都可能導致此類金融工具的價值下降。 如果針對 PSS 啟動破產程序,則向此類金融工具的持有人或當事方的回報可能會受到限制,並且任何恢復都可能會大大延遲。

B. 與金融工具相關的一般風險因素

1. 結算前不付款或交貨

潛在投資者應注意,如果在金融工具的期限內不進行定期利息支付或其他分配,如果該金融工具為證券形式或以其他方式可交易,則該金融工具在二級市場上的變現可能是投資者在結算此類金融工具之前可能獲得的唯一回報。 然而,投資者應注意標題“D”下“市場價值”和“金融工具可能缺乏流動性”標題下描述的風險因素。 市場因素”在這方面。

2. 因特殊原因、違法和不可抗力提前終止

如果在任何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如此指明,如果 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確定,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其對相關金融工具的義務的履行已成為由於任何原因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或不切實際,或 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確定,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維持其對沖安排不再合法或不切實際對於出於任何原因的此類金融工具,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可自行決定且無義務提前終止此類金融工具。 潛在購買者應審查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此類規定是否適用於此類金融工具以及如何適用,以及此類終止的後果是什麼,包括由此產生的後果(如果有的話)。

3. 市場干擾事件、金融工具的調整和提前終止

如果是這樣,在任何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指明,相關計算代理可以確定在相關時間已經發生或存在市場中斷事件。 任何此類決定可能會延遲相關標的物的估值,這可能會影響相關金融工具的價值和/或可能會延遲此類金融工具的結算。

此外,如果在任何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如此指明,計算代理可以對此類條款和條件進行調整,以考慮與基礎相關的相關調整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繼任者相關底層證券或其發行人或其保薦人(視情況而定)。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可能會在任何此類事件發生後提前終止相關金融工具。

潛在購買者應審閱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此類規定是否以及如何適用於此類金融工具,以及構成相關調整或事件的內容。

4. 稅收

金融工具的潛在買家和賣家應了解,根據相關金融工具轉讓所在國的法律和慣例,他們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或其他文件費用。

與金融工具有關的任何到期款項的支付和/或交付可能取決於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某些稅款、關稅和/或費用的支付。 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有權但可能沒有義務從此類金融工具項下應付或交付的任何金額中扣留或扣除必要的金額或部分,以說明或支付任何稅款、關稅、收費、預扣稅或其他付款。

潛在投資者應審閱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這些規定是否以及如何適用於此類金融工具。

對其稅務狀況有任何疑問的潛在買家應諮詢自己的獨立稅務顧問。 此外,潛在買家應注意稅務法規及其相關稅務機關的適用不時發生變化。 因此,無法預測在任何給定時間適用的精確稅收待遇。

5. 行使通知和證明

如果任何金融工具受有關交付行權通知的規定的約束,並且該通知是在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規定的最晚時間之後指定的一方或多方收到的,則可能不被視為正式交付直到某一天。 在以現金結算的金融工具的情況下,這種被視為延遲可能會增加或減少結算時應付的現金金額,如果沒有這種被視為延遲,則本應支付的現金金額可能會增加或減少。

如果金融工具只能在一天或僅在一個行權期內行權且未表示自動行權,則任何行權通知,如果未在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規定的最晚時間交付,應作廢。

未能提供金融工具發行條款和條件所要求的任何證明,可能會導致損失或無法收到此類金融工具項下本應到期的款項或交付。 潛在買家應審閱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該等規定是否以及如何適用於此類金融工具。

未按照其條款和條件行使的金融工具將一文不值。 潛在買家應審閱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此類金融工具是否需要自動行權,以及行權通知何時以及如何有效交付。

6.運動後的時間滯後

如果金融工具將通過現金支付行使和結算,則在行使時,行使時間與確定與該行使相關的適用現金金額之間可能存在時間差。 行權時間與確定現金金額之間的任何此類延遲將在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指定。 但是,這種延遲可能會更長,特別是在由於任何每日最大行使限製或計算代理確定在任何相關時間發生市場中斷而導致此類現金結算金融工具的行使延遲的情況下。 如果沒有這種延遲,適用的現金金額可能會減少或增加。

潛在買家應審閱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該等規定是否以及如何適用於此類金融工具。

7. 高度波動的市場

金融工具可能與商品合約和衍生工具的價格掛鉤,包括高度波動的期貨和期權。 遠期合約、期貨合約和其他可能與金融工具相關聯的衍生合約的價格變動受利率、不斷變化的供求關係、貿易、財政、貨幣和外匯管制計劃和政策等因素的影響。政府、國家和國際政治和經濟事件和政策。 此外,政府不時直接或間接地通過監管干預某些市場,尤其是貨幣和利率相關的期貨和期權市場。 此類干預通常旨在直接影響價格,並可能與其他因素一起,由於利率波動等原因,導致所有此類市場朝著同一方向快速移動。 任何此類干預都可能對某些金融工具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8.佣金

在投資者購買任何金融工具之前,它應該獲取您將負責的所有佣金和其他費用的詳細信息。 如果任何費用未以貨幣形式表示(但例如以合同價值的百分比表示),則應獲得清晰的書面解釋,包括適當的示例,以確定此類費用在特定貨幣方面可能意味著什麼。 在期貨的情況下,當佣金按百分比收取時,通常是按合同總價值的百分比,而不是簡單地按任何初始付款的百分比。

C. 產品特定風險因素

1. 產品特定的風險因素

不同的金融工具涉及不同程度的風險敞口,在決定是否交易或購買任何金融工具時,潛在投資者應注意以下事項。

任何金融工具的投資都涉及風險。 這些風險可能包括(其中包括)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利率、市場波動和經濟、政治和監管風險以及這些風險和其他風險的任何組合。 下面簡要討論其中一些風險。

潛在購買者應對相關金融工具等工具的交易以及與此類金融工具相關的相關交易有經驗。

潛在購買者應了解與投資相關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並且只有在與其法律、稅務、會計和其他顧問一起仔細考慮 (a) 投資於相關金融工具的適合性後才能做出投資決定工具根據其自身的特定財務、稅務和其他情況,(b) 銷售文件中列出的有關相關金融工具的信息,以及 (c) 相關基礎。

金融工具可能會貶值,在金融工具受資本保護的情況下,投資者應注意,無論投資於此類金融工具,到期到期的現金金額絕不會低於規定的最低現金金額。

只有在評估相關標的物價值和/或相關標的物的構成和/或計算方法的未來潛在變化的方向、時間和幅度後,才能進行對任何金融工具的投資,作為回報任何此類投資將取決於此類變化。

金融工具的投資者通常必須正確了解相關標的價值的預期變化的方向、時間和幅度。 一個以上的風險因素可能同時對金融工具產生影響,因此特定風險因素的影響可能無法預測。 此外,不止一種風險因素可能會產生不可預測的複合效應。

不能保證任何風險因素的組合可能對金融工具的價值產生影響。

與底層證券掛鉤的金融工具代表與相關底層證券的經濟表現掛鉤的投資,準投資者應注意,他們對此類金融工具的投資回報(如有)將取決於此類底層證券的表現。

潛在投資者還應注意,雖然此類金融工具的市場價值與此類基礎資產相關聯並會受到此類基礎資產的(正面或負面)影響,但任何變化可能不具有可比性且可能不成比例。

無法預測相關底層證券的水平將如何隨時間變化。 與對相關基礎資產的直接投資相比,此類金融工具代表有權在特定或可確定日期就此類金融工具收取相關金額的付款或交付(視情況而定)。可能包括定期支付利息的工具(如果在此類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指定),全部或部分利息可參考相關標的物的表現來確定。 適用的條款和條件將規定確定在特定或可確定日期就相關金融工具(包括任何定期利息支付)應付或交付的金額(視情況而定) .

與底層證券相關的金融工具的潛在投資者必須查看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以確定相關的底層證券是什麼,並了解如何確定任何金額以及應付、應付或違約的任何金額在做出購買此類金融工具的任何決定之前,應支付和/或交付金額(視情況而定)。

金融工具的唯一回報可能是潛在支付或交付(視情況而定)行權或贖回或以其他方式到期應付的金額以及任何定期利息支付,准購買者應審查相關條款和條件金融工具,以確定應付和/或交付的金額、情況和時間。

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可能會發行多期與同一基礎相關的金融工具。 然而,無法保證 PSS 或相關第三方(視情況而定)將發行多於一期與此類基礎相關的金融工具。 在任何特定時間,未償付的金融工具的數量都可能很大。

金融工具可能與股票證券、指數、貨幣、特定實體的信用、衍生品、商品和/或商品期貨、私募股權或非流動性資產和房地產、低信用質量證券、不良證券、投資等相關聯在新興或發展中市場和/或基金份額,包括對沖基金。

2、與權益性證券掛鉤的金融工具

對於與股本證券或一攬子股本證券掛鉤的金融工具,在該等金融工具的指定或可確定日期,投資者可能會收到一定數量的相關股本證券的實物交割和/或支付的金額是參考相關股權證券在給定日期或多個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價值確定的。 因此,投資於該等金融工具可能會承擔與直接投資於相關股本證券類似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相應地聽取意見。 此類金融工具的應付利息(如果有)可以參考一個或多個給定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一種或多種股本證券的價值或參考就任何此類股權支付的任何股息來計算證券。

就該等金融工具而言,相關股本證券的發行人將不會參與編制與相關金融工具或相關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有關的任何發售文件,PSS 不會對關於其中或從中提取此類信息的文件中包含的有關任何此類發行人的信息。 因此,無法保證在相關金融工具發行日期之前發生的所有事件(包括會影響 PSS 在準備與相關金融工具相關的任何發售文件時使用的任何公開文件的準確性或完整性的事件)。會影響相關權益性證券交易價格的金融工具)將已公開披露。 任何此類事件的後續披露或披露或未披露與此類股權證券發行人有關的重大未來事件可能會影響此類股權證券的交易價格,從而影響此類金融工具的交易價格或價值。

除此類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另有規定外,此類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將不具有投票權或收取股息或分派的權利或與此類金融工具相關的相關股本證券的任何其他權利。

 

3. 與指數掛鉤的金融工具

對於與指數或一攬子指數掛鉤的金融工具,在該金融工具的指定或可確定日期,投資者可能會收到參考相關指數或指數的價值確定的金額的付款一個或多個給定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和/或與相關指數或多個指數相關聯的資產的實物交割相比。 就該等金融工具應付的利息(如有)可參照一個或多個相關指數在一個或多個給定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價值計算。

 

4. 與貨幣掛鉤的金融工具

對於與一種或多種貨幣掛鉤的金融工具,在該等金融工具的指定或可確定日期,投資者可能會收到根據特定日期相關貨幣價值確定的金額的付款,或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 就該等金融工具應付的利息(如有)可參照一種或多種相關貨幣在一個或多個給定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價值計算。

相關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中的一種或多種貨幣)的匯率波動將影響與該一種或多種貨幣掛鉤的金融工具的價值。 此外,有意將收到或出售此類金融工具的收益或損失轉換為本國貨幣的投資者可能會受到本國貨幣與相關貨幣(或一種或多種貨幣)之間匯率波動的影響。在一籃子貨幣中)。 貨幣價值可能會受到復雜的政治和經濟因素的影響,包括政府為固定或支持一種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中的一種或多種貨幣)的價值而採取的行動,而不管其他市場力量如何。 如果相關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中的一種或多種貨幣)的匯率沒有按預期方向變動,則與一種或多種貨幣掛鉤的金融工具的購買者可能會失去其全部投資。

如果隨後發行了與特定貨幣或特定貨幣指數相關的額外金融工具或期權,市場上與此類貨幣或貨幣指數相關的金融工具和期權(如適用)的供應量將會增加,這可能導致該等貨幣或貨幣指數的價格上漲。金融工具在二級市場交易量大幅下降。

在日常外匯交易或做市的正常過程中,或為了管理與您簽訂的任何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敞口,PSS 和/或其附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可能會進入在以下時間之前、之時或之後與第三方進行全部或部分交易(第三方交易)、解除、終止或平倉: (i) 確定金融工具的估值; (ii) 確定金融工具所參考的外部市場定價或基準的估值(定價); (iii) 金融工具到期結算; 或 (iv) 一方要求金融工具結算的權利變為可行使(所有或任何這些時間都是相關時間)。 在相關時間進入第三方交易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貨幣匯率,進而可能對您的金融工具價值或定盤價和/或可能會觸發金融工具的某些條款。

 

5. 與特定實體信用掛鉤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與一個或多個特定實體的信用掛鉤,並且在發生此類金融工具的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某些情況時,PSS 或相關第三方的義務(視情況而定)支付此類金融工具下的金額可能會被支付其他金額的義務所取代,該金額根據與一個或多個此類特定實體相關的義務的價值計算得出,和/或交付任何此類義務。 此外,此類計息金融工具可能會在任何此類情況發生之日或之前停止計息。

 

6. 與衍生品掛鉤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會發行或以其他方式訂立,其回報與衍生工具(可能很複雜)掛鉤,這些工具試圖修改或複制特定證券、商品、貨幣、利率、指數或市場的投資表現槓桿或非槓桿基礎。 此類金融工具的標的物通常存在交易對手風險,可能不會以預期的方式表現,從而導致更大的損失或價值收益。 此類金融工具面臨風險,可能導致相關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價值損失,從而對金融工具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此類風險可能包括利率和信用風險、波動性、世界和當地市場價格和需求,以及一般經濟因素和活動。 標的物可能是一種衍生工具,它也可能嵌入了非常高的槓桿,可以大大放大市場波動,這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損失可能超過相關衍生工具的價值,從而導致全部損失。
一些衍生工具市場是“場外交易”或“交易商間”市場,它們可能缺乏流動性,有時比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存在更大的買賣價差。 此類市場的參與者通常不受信用評估和監管監督的約束,“基於交易所”市場的成員就是這種情況。 這使與任何此類衍生品相關的金融工具的投資者面臨這樣的風險,即由於交易對手存在信用或流動性問題或由於其他原因違約,交易對手將不會根據其條款和條件結算交易。 結算延遲也可能因相關衍生品合同(無論是否真實)的條款爭議而導致,因為此類市場可能缺乏在“基於交易所”的市場中迅速解決市場參與者之間爭議的既定規則和程序。 這些因素可能會導致金融工具的價值下降。 這種“交易對手風險”存在於所有“場外交易”或雙邊掉期交易中,並且在期限較長的合約中更為突出,其中不可預見的事件可能會干預以阻止結算。 場外衍生品交易的估值也比交易所交易衍生品的估值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變化,一方提供的估值可能與第三方提供的估值或相關交易清算時的價值不同。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無法獲得場外衍生品交易價值的市場報價。

 

7. 與商品和/或商品期貨掛鉤的金融工具

對於與商品或一攬子商品或商品期貨掛鉤的金融工具,在該金融工具的指定或可確定日期,投資者可能會收到參考相關商品價值確定的金額的付款或在一個或多個給定日期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期貨合約。 此類金融工具的應付利息(如有)可參照一種或多種商品在給定日期或與另一個或多個日期相比的日期或參照一種或多種商品期貨合約的價值計算。

投資者應注意,商品或一攬子商品的價格變動可能會受到重大波動的影響,這些波動可能與利率、貨幣或其他指數的變化以及商品或商品相關價格的變動時間無關可能會影響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即使平均水平符合他們的預期。 一般來說,商品的一個或多個價格變動越早,對收益率的影響就越大。

商品期貨市場波動很大。 商品市場受到不斷變化的供求關係、天氣、政府、農業、商業和貿易計劃和政策的影響,這些計劃和政策旨在影響商品價格、世界政治和經濟事件以及利率的變化。 此外,期貨和期權合約的投資涉及額外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槓桿(保證金通常是合約面值的百分比,風險敞口幾乎是無限的)。 期貨頭寸的持有人可能會發現此類頭寸變得缺乏流動性,因為某些商品交易所通過稱為“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或“每日限制”的規定限制了某些期貨合約價格在一天內的波動。 在此類每日限制下,在單個交易日內,不得以超出每日限制的價格執行任何交易。 一旦特定期貨合約的價格上漲或下跌的金額等於每日限額,除非交易者願意在限額內或限額內進行交易,否則未來的頭寸將無法進行或清算。 這可能會阻止持有人迅速清算不利頭寸並使其遭受重大損失。

各種商品的期貨合約價格偶爾會連續數日突破漲停,幾乎沒有交易。 類似的情況可能會阻止不利頭寸的清算,並使與此類合同價格相關的金融工具的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

該等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可能會波動,並可能取決於行使或贖回的剩餘時間以及商品價格的波動。 一種或多種商品的價格可能會受到一個或多個司法管轄區的經濟、金融和政治事件的影響,包括影響可以交易任何此類商品的交易所或報價系統的因素。

 

8. 與私募股權或非流動資產相關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與受法律或其他轉讓限製或不存在流動市場的標的物掛鉤,例如私人公司的股權證券。 該等股本證券的市場價格(如有)往往更加波動,可能無法在需要時出售該等股本證券或在出售時實現其公允價值。 此類股權證券不得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也不得在場外交易市場交易。 由於這些股本證券沒有公開交易市場,它們的流動性可能低於公開交易的股本證券。 嘗試出售非公開交易的股票證券可能會出現重大延誤。 儘管這些股權證券可能會通過私下協商的交易出售,但這些出售所實現的價格可能低於最初支付的價格。 此外,股本證券未註冊或公開交易的公司不受披露和其他投資者保護要求的約束,這些要求適用於其股本證券已註冊或公開交易的情況。

此外,交易所或監管機構可以暫停特定合約的交易,命令特定合約立即清算和結算,或命令特定合約的交易僅用於清算。 頭寸的流動性不足可能導致重大的意外損失,因此與之相關的金融工具的投資者也可能遭受重大的意外損失。

 

9. 與低信用質量證券掛鉤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與風險特別高的投資相關聯,這些投資也可能提供相應的高回報潛力。 因此,此類金融工具的投資者可能會損失全部或幾乎全部投資的重大風險。 與此類金融工具相關的基礎評級可能低於投資級別,因此可能被視為“垃圾債券”或不良證券(另見下文“與不良證券相關的金融工具”)。

 

10. 與不良證券掛鉤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與財務狀況不佳、經營業績不佳、資本需求巨大或淨資產為負、面臨特殊競爭或產品過時問題或涉及破產或重組程序的發行人的證券掛鉤。 此類金融工具可能涉及重大風險,可能導致投資於此類金融工具的金額出現重大甚至全部損失。 與此類投資相關的金融工具的固有風險之一是,通常可能難以獲得有關相關標的發行人真實狀況的信息; 相關標的物的價值可能會受到與欺詐性轉讓和其他可撤銷的轉讓或付款、貸方責任以及法院禁止、減少、從屬或剝奪特定索賠的權力有關的法律的不利影響; 相關標的物的市場價格可能會受到突然和不穩定的市場波動和高於平均水平的價格波動的影響,並且相關標的物的買賣價之間的價差可能大於其他證券市場的現行價差; 相關標的物的市場價格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反映其內在價值; 在公司重組中,可能無法進行重組(例如,由於未能獲得必要的批准); 在清算(無論是破產還是破產)和重組中,存在清算或重組將被延遲(例如,直到各種實際或或有負債已清償)或將導致分配的風險現金或價值將低於相關標的物的購買價格的新證券。

 

11. 與新興或發展中市場投資相關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可能與不在發達國家或受其監管的發行人的證券或不以發達國家的貨幣計價或不在發達國家交易的證券相關聯。 投資此類金融工具涉及某些特殊風險,包括與政治和經濟不確定性、不利的政府政策、外國投資和貨幣兌換限制、貨幣匯率波動、披露和監管水平可能較低以及狀態不確定性相關的風險法律的解釋和適用,包括但不限於與徵用、國有化和沒收有關的法律。 不在發達國家的公司通常也不受統一的會計、審計和財務報告標準的約束,審計實踐和要求可能無法與適用於發達國家公司的審計實踐和要求進行比較。 此外,不在發達國家交易的證券往往流動性較差,此類證券的價格波動較大。 此外,與發達國家市場相比,某些此類市場的交易結算速度可能要慢得多,而且更容易失敗。 託管成本增加以及行政困難(例如新興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在各種情況下對此類司法管轄區的託管人的適用性,包括破產、收回丟失資產的能力、徵用、國有化和記錄訪問)可能也源於在這些新興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維護資產。

 

12. 與對沖基金等基金份額掛鉤的金融工具

如果標的物是或與一個或多個基金相關,則相關金融工具反映此類基金的表現,這些基金可能是“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可以交易和投資範圍廣泛的投資權益,例如債務和股權證券、商品和外匯,並且可以進行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期貨和期權。 對沖基金通常可能缺乏流動性,只能每月、每季度或什至不那麼頻繁地進行交易。 由於所有這些原因以及下文所述的原因,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對沖基金通常被認為是有風險的。 如果標的物是表現不佳的對沖基金,其價值將下降,甚至可能為零。 不時反映在相關標的及其對沖基金交易顧問中的對沖基金,以及他們投資的市場和工具,通常不受政府當局、自律組織的審查或其他監管機構。

以下是與投資對沖基金相關的風險的非詳盡清單:

A.投資經理

對沖基金的業績將取決於與相關對沖基金投資經理的日常運營相關的關鍵個人所選投資的表現以及這些關鍵個人的專業知識。 任何這些人代表投資經理退出或以其他方式停止投資活動都可能導致損失和/或相關對沖基金的終止或解散。 對沖基金的投資策略、投資限制和投資目標賦予其投資經理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來投資其資產,並不能保証投資經理的投資決策將有利可圖或有效對沖市場或其他風險情況,因此此類決定可能會導致相關對沖基金的價值下降。
投資經理可能會收取與業績相關的費用,這些費用可能很大。 計算此類費用的方式可能會激勵投資經理進行比不向投資經理支付此類費用的情況下風險更高或更具投機性的投資。 此外,由於績效費用的計算基礎可能包括相關對沖基金資產的未實現收益和已實現收益,因此此類費用可能高於僅基於已實現收益的費用。 如果對沖基金表現不佳或表現不足以支付費用,相關對沖基金的價值將下降並可能跌至零。

B.缺乏資產隔離

主要經紀人可能已被或可能已被任命與對沖基金相關,並因此負責與相關投資經理訂立的證券交易有關的託管、清算、融資和報告服務。 如果對沖基金的投資被相關主經紀商歸類為抵押品,則該主經紀商不得將其與自己的投資分開。 因此,此類投資可能會在此類主經紀商破產時提供給其債權人,而相關對沖基金可能會失去其在此類投資中的部分或全部權益。

C.對沖風險

投資經理可以利用權證、期貨、遠期合約、掉期、期權和其他涉及證券、貨幣、利率、商品和其他資產類別(以及上述各項的組合)的衍生工具來建立“市場中性”套利頭寸作為其交易策略的一部分,並對資本市場的波動進行對沖。 對沖投資組合頭寸價值的下跌並不能消除投資組合頭寸價值的波動或防止此類頭寸價值下跌時的損失,而是建立旨在從這些相同發展中獲利的其他頭寸,從而緩和投資組合頭寸的價值。 如果投資組合頭寸的價值增加,此類對沖交易也可能限制獲利機會。 此外,投資經理可能並不總是能夠執行對沖交易,或以有利於對沖基金的價格、利率或水平進行交易。 任何對沖交易的成功將取決於證券價格、貨幣和利率方向的變動,以及定價關係的穩定性或可預測性。 因此,雖然對沖基金可能會進行此類交易以降低貨幣匯率和利率風險,但與未進行任何此類對沖交易相比,貨幣或利率的意外變化可能導致對沖基金的整體表現更差。 此外,對沖策略中使用的工具的價格變動與被對沖的投資組合頭寸的價格變動之間的相關程度可能會有所不同。 此外,由於各種原因,投資經理可能無法或可能不會尋求在此類對沖工具與被對沖的投資組合持有之間建立完美的相關性。 不完美的相關性可能會阻止對沖基金實現預期的對沖或使對沖基金面臨損失風險。

D.槓桿

對沖基金可以無限制地借入(或使用槓桿),並且可以使用各種信用額度和其他形式的槓桿,包括掉期和回購協議。 雖然槓桿為增加對沖基金的總回報提供了機會,但它也有可能增加損失的影響。 如果借入資金進行投資的收入和增值低於借款所需的利息支付,則對沖基金的價值將下降。 此外,任何對對沖基金投資價值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都會被放大到該對沖基金被槓桿化的程度。 對沖基金在對沖基金投資不利的市場中使用槓桿的累積效應可能導致對沖基金的重大損失,這將比不使用對沖基金更大。 此外,對沖基金使用掉期和其他衍生工具來獲得某些投資的風險可能會影響對沖基金的資產,並使其承受上述風險。

E. 與使用保證金借款相關的風險

投資經理預期使用短期保證金借款將給相關對沖基金帶來某些額外風險。 例如,如果為確保對沖基金的保證金賬戶而向經紀人質押的證券價值下降,則該對沖基金可能會受到“追加保證金”的影響,據此它必須向經紀人存入額外資金或成為強制要求的對象。清算質押證券以補償價值下降。 如果對沖基金資產的價值突然下跌,投資經理可能無法足夠快地清算資產以償還保證金債務。 在這種情況下,相關主經紀商可以自行決定清算對沖基金的額外資產,以償還此類保證金債務。 在非美國交易所交易的某些期權的溢價可能以保證金支付。 如果投資經理出售期貨合約的期權,則可能需要存入等於為期權相關的期貨合約規定的保證金要求的保證金,此外,還需要存入實質上等於期權溢價的金額. 對賣出期權施加的保證金要求,雖然進行了調整以反映價外期權不會被行使的可能性,但實際上可能高於直接在期貨市場交易時施加的保證金要求。 場外期權是否需要任何保證金存款將取決於交易各方的協議。

F.低信用質量和不良證券

對沖基金可能投資於與特別風險投資相關的證券或財務狀況不佳、經營業績不佳、有大量資本需求或負淨值、面臨特殊競爭或產品過時問題、或涉及破產或重組程序。 此類投資可能涉及重大風險,可能導致重大損失,有時甚至是全部損失。 投資於此類實體的一些固有風險在上文“與低信用質量證券相關的金融工具”和“與不良證券相關的金融工具”中有所描述。

G.衍生品

對沖基金可能投資於衍生工具(其中一些可能很複雜),這些工具試圖在槓桿或非槓桿的基礎上修改或複制特定證券、商品、貨幣、利率、指數或市場的投資表現。 這些工具通常具有交易對手風險,並受到上文“與衍生工具相關的金融工具”中所述的風險的影響。
對沖基金也可以買賣各種標的資產的期權。 賣出(賣出)期權的風險是無限的,因為期權的賣出者必須在行使時以特定價格買入(在看跌的情況下)或賣出(在看漲的情況下)標的證券。 對沖基金為履行其作為期權賣方的義務而可能必須支付的價格沒有限制。 作為在結算時可能沒有價值的資產,期權可以為對沖基金的市場敞口引入重要的額外槓桿和風險因素。 使用某些期權策略會使對沖基金遭受重大投資損失,即使在相關投資經理已正確預測市場價格方向或價格關係的情況下也是如此。

H. 與場外衍生品交易相關的特殊風險

對沖基金可能影響衍生品交易的一些市場是“場外交易”或“交易商間”市場,這些市場可能缺乏流動性,有時比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交易存在更大的買入價和賣出價之間的價差. 此類市場的參與者通常不受信用評估和監管監督的約束,“基於交易所”市場的成員就是這種情況。 這使對沖基金面臨交易對手違約或延遲結算的風險,從而導致上述“與衍生工具相關的金融工具”中描述的風險。 這些因素可能導致對沖基金在替代交易執行或其他情況下因不利的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 如果對沖基金集中與單個或一小群交易對手進行交易,這種“交易對手風險”就會加劇。 對沖基金通常不受限制與任何特定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或與一個交易對手集中進行任何或所有交易。 此外,如果投資管理人進行此類場外交易,相關對沖基金將面臨交易對手(通常為相關主經紀商)無法履行交易義務的風險。 場外衍生品交易的估值也比交易所交易衍生品的估值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變化。 衍生交易的“重置”價值可能與該交易的“清算”價值不同,對沖基金交易對手提供的估值可能與第三方提供的估值或清算時的價值不同。交易。 在某些情況下,對沖基金可能無法獲得場外衍生品交易價值的市場報價。 對沖基金也可能無法在其希望的時候平倉或進入抵消場外衍生品交易,從而導致重大損失。 尤其是,場外衍生品交易的平倉通常只能在交易對手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如果未獲得此類同意,對沖基金將無法結束其義務並可能蒙受損失。

流動性投資

對沖基金可能會進行受法律或其他轉讓限製或不存在流動性市場的投資,例如私人公司的股權證券,並面臨“與私募股權或非流動資產和不動產相關的金融工具”中所述的風險。莊園”上面。 此外,對沖基金持有的期貨頭寸可能會變得缺乏流動性,例如,某些商品交易所通過稱為“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或“每日限制”的規定限制單日內某些期貨合約價格的波動。在上述“與商品和/或商品期貨掛鉤的金融工具”中。

J.法律和監管風險

法律和監管變化可能會對對沖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對投資工具的監管,例如對沖基金和允許投資經理代表對沖基金進行的許多投資,仍在不斷發展,因此可能會發生變化。 此外,許多政府機構、自律組織和交易所被授權在發生市場緊急情況時採取非常措施。 任何未來的法律或監管變化對對沖基金的影響是無法預測的,但可能是實質性的和不利的。

K.賣空

賣空涉及出售對沖基金不擁有的證券,以期在以後以較低的價格購買相同的證券(或可交換的證券)。 為了向買方交貨,對沖基金必須藉入證券並有義務將證券返還給貸方,這是通過稍後購買證券來實現的。 如果證券價格在賣空之日和對沖基金補倉之日之間分別下降或上升,即買入證券,則對沖基金因賣空而實現盈利或虧損擔保來代替借入的擔保。 賣空涉及理論上無限風險的證券市場價格上漲,這將導致理論上無限的損失。

L.商品和商品期貨

對沖基金可能投資於商品和/或商品期貨,因此會面臨上述“與商品和/或商品期貨相關的金融工具”中描述的風險。

M.對沖基金薪酬

對沖基金通常會向其普通合夥人、投資經理或擔任同等職務的人員提供除基本諮詢費之外的績效費或分配。 績效費用或分配可能會激勵投資經理選擇比其他情況下風險更高或更具投機性的基礎投資。

N.“軟美元”付款

在選擇經紀商、銀行和交易商代表對沖基金進行交易時,投資經理可能會考慮價格、經紀商、銀行和/或交易商及時可靠地進行交易的能力、他們的設施、運營效率等因素。與其他經紀商、銀行和交易商相比,其財務實力、完整性和穩定性以及佣金率的競爭力,以及所提供的任何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全面性和頻率,或支付的費用這樣的經紀人、銀行和交易商。 產品和服務可能包括投資經理在做出投資決策時使用的研究項目,因此支付的費用可能包括投資經理的一般管理費用。 這種“軟美元”好處可能會導致投資經理與特定經紀人、銀行或交易商進行交易,即使它可能不會提供最低的交易費用。 投資經理無需 (i) 獲得最低經紀佣金率或 (ii) 合併或安排訂單以獲得其經紀業務的最低經紀佣金率。 如果投資經理確定經紀人收取的佣金金額相對於該經紀人提供的經紀和研究產品或服務的價值是合理的,則它可以執行該經紀人的佣金高於其他經紀人佣金的交易可能會收費。 此類經紀佣金可能支付給為相關管理賬戶執行交易的經紀人,這些經紀人向對沖基金提供、支付或回扣部分對沖基金的經紀佣金,以支付財產或服務(例如研究服務)的成本、電話線、新聞和報價設備、計算機設施和出版物)由相關投資經理或其關聯公司使用。 投資經理可以選擇使用其投資活動產生的“軟美元”來支付上述財產和服務的費用。 術語“軟美元”是指投資管理人收到經紀人(或與期貨交易有關的期貨佣金商)提供的財產和服務,該投資管理人根據經紀佣金產生的收入數量不支付任何現金。為投資經理的客戶執行的交易。 投資經理將考慮經紀商提供的研究服務的數量和性質,以及對此類服務的依賴程度,並將嘗試根據這些情況分配相關管理賬戶的部分經紀業務。考慮。

O. 與遠期合約交易相關的特殊風險

對沖基金可能從事遠期交易。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不同,不在交易所交易,也不標準化,而是由銀行和交易商作為這些市場的委託人,單獨協商每筆交易。 遠期和“現金”交易基本上不受監管; 每日價格變動沒有限制,投機頭寸限制不適用。 在遠期市場交易的委託人不需要繼續以他們交易的貨幣或商品做市,這些市場可能會經歷流動性不足的時期,有時會持續很長時間。 在某些時期,這些市場的某些參與者無法為某些貨幣或商品報價,或者報價的價格在他們準備買入的價格和準備賣出的價格之間存在異常大的差異. 由於異常高的交易量、政治干預或其他因素,對沖基金交易的任何市場都可能發生中斷。 市場流動性不足或中斷可能導致對沖基金遭受重大損失。

P.投資集中度

雖然一般而言,對沖基金的目標是投資於多元化的投資,但就對沖基金而言,投資經理可能會將此類對沖基金的資產投資於數量有限的投資,這些投資可能集中在少數國家、行業、經濟部門和/或發行人。 因此,雖然對沖基金的投資應該多元化,但特定國家、經濟或行業的不利變動對相關對沖基金價值或特定發行人證券價值的負面影響可能會大得多如果不允許此類對沖基金將其投資集中到這種程度。

Q.營業額

對沖基金可能會基於某些短期市場考慮進行投資。 因此,對沖基金的周轉率預計會很高,可能涉及大量的經紀佣金、費用和其他交易成本。

R. 操作和人為錯誤

對沖基金的成功部分取決於相關投資經理對價格關係的準確計算、準確交易指令的傳達和持續的頭寸評估。 此外,投資經理的策略可能需要對久期和其他變量進行積極和持續的管理,並對對沖基金的頭寸進行動態調整。 有可能由於人為錯誤、疏忽或操作失誤,在此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錯誤並導致重大交易損失並對相關對沖基金的資產淨值產生不利影響。

S.估值的可靠性

對沖基金根據對沖基金管理此類估值的工具進行估值。 對沖基金的管理工具通常規定,任何非流動性、未在交易所或已建立的市場上交易或無法輕易確定其價值的證券或投資將被分配投資經理可能確定的公允價值其判斷基於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總經銷商報價或獨立評估。 此類估值可能無法表明在活躍、流動性或成熟市場中的實際公平市場價值。

T.投資策略

對沖基金是一種相對異質的資產類別,投資經理可以自行決定其策略。 因此,對沖基金采用的策略沒有普遍接受的定義。 甚至不可能將某些對沖基金與策略的一個特定定義聯繫起來。 此外,可以在不同的層次上進行分類:任何一般策略都包含各種可能彼此非常不同的子策略。

金融工具可能與期貨或期權掛鉤或作為期貨或期權發行,或作為“場外交易”或沒有交易市場的雙邊合約發行。

13. 與期貨掛鉤或屬於期貨的金融工具

期貨交易涉及在未來日期進行或收取合約標的資產的義務,或在某些情況下以現金結算頭寸。 他們承擔著高度的風險。 在期貨交易中通常可以獲得的“槓桿”或“槓桿”意味著一個小的變動可能會導致投資價值的相應更大的變動,這可能對投資者不利,也可能對投資者不利。 期貨交易有或有負債,投資者應了解其影響,尤其是保證金要求。

保證金交易要求購買者根據購買價格進行一系列付款,而不是立即支付全部購買價格。 如果投資者交易差價合約或賣出期權,則其為建立或維持頭寸而存入的保證金可能會遭受全部損失。 如果市場走勢不利於投資者,則可能需要在短時間內支付大量額外保證金以維持頭寸。 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其頭寸可能​​被平倉,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虧損。 即使交易沒有保證金,在某些情況下,它仍可能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支付的任何金額之外進一步支付。

14. 與期權掛鉤或屬於期權的金融工具

根據以下條件,金融工具可能與具有不同特徵的期權掛鉤。
買入期權:-買入期權的風險低於賣出期權,因為如果標的資產的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它可以簡單地讓期權失效。 最大損失限於保費,加上任何佣金或其他交易費用。
賣出期權:-如果投資者賣出期權,所涉及的風險遠大於買入期權。 它可能需要承擔保證金以維持其頭寸,並且損失可能遠遠超過所收到的保費。 通過寫出期權,如果期權被行使,投資者接受購買或出售標的物的法律義務,無論市場價格已經偏離行使價多遠。 如果投資者已經擁有其已簽約出售的標的物(此時該期權將被稱為“有保障的看漲期權”),則風險會降低。 如果它不擁有底層證券(“未覆蓋看漲期權”),則風險是無限的。 只有有經驗的人才應該考慮編寫未覆蓋的選項,然後才能確保適用條件和潛在風險敞口的所有細節。

15. 與差價合約掛鉤或屬於差價合約的金融工具

期貨和期權合約也可稱為差價合約。 這些可以是任何指數的期權和期貨,以及貨幣和利率掉期。 但是,與其他期貨和期權不同的是,這些合約只能以現金結算。 投資差價合約的風險與投資期貨或期權的風險相同,您應了解上文所述的這些風險。

16. 與衍生品場外交易相關聯或屬於場外交易的金融工具

雖然一些場外市場具有高度流動性,但場外或“不可轉讓”衍生品的交易可能比投資場內衍生品涉及更大的風險,因為沒有可以關閉未平倉頭寸的交易所市場。 可能無法清算現有頭寸、評估場外交易產生的頭寸價值或評估風險敞口。 買入價和賣出價不需要報價,即使它們存在,也將由這些工具的交易商確定,因此可能難以確定什麼是公平價格。